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认定及量刑
构成本罪,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
1.行为人主观上必须:一是以营利为目的;二是明知是侵权复制品而销售。这是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。如果行为人不知其销售的是侵权复制品,不构成犯罪。
2.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复制品的行为,并且其所销售的复制品必须是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,即“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、音乐、电影、电视、录像作品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”,“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”,“未经录音录像作者许可,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”以及“制作、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”等侵权复制品。
3.销售本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必须是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,才构成犯罪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《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的规定,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,属于“违法所得数额巨大”。如果销售量很小,违法所得数额不大,不构成犯罪。
量刑标准:
对销售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构成犯罪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